*请您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


1.竞赛途径  
活动采用网络答题方式进行,参与途径如下:
通过知识竞赛通知,扫码或点击链接报名。  
参与者注册答题时,须按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。  

2.竞赛范围  
试题的出题范围主要包括:  
(1)法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相关法律。  
(2)行政法规:《总会计师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2号)、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87号)。  
(3)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: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(通过财会字〔1996〕19号文件发布、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修改)、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 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),企业会计准则、政府会计准则,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(财会〔2008〕7号)及配套指引、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(财会〔2012〕21号)、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(试行)》(财会〔2017〕1号),《管理会计基本指引》(财会〔2016〕10号)及应用指引,《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》(财会〔2024〕11号)、《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》(财会〔2024〕12号),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、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》(财会〔2018〕33号)、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》(财会〔2023〕1号)。  

3.竞赛类型  
竞赛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。每套竞赛试题共100道题目,满分为100分,其中:单选题60道(每题1分)、多选题20道(每题1分)、判断题20道(每题1分)。试题由答题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。  

4.成绩评定  
竞赛答题不受时间限制,答题完毕后,系统自动评定并即时显示答题成绩。参与者在选择生成成绩单前可多次答题,成绩单生成后不得再答题,成绩评定将以历史最高答题分数作为最终成绩。  

5.竞赛奖励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:答题成绩在80-100分的,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0学分,答题成绩在60-79分的,视同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。需要记录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,须确保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(https://ausm.mof.gov.cn)上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。活动结束后,我局将根据会计人员答题成绩,统一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,会计人员无需自行申请。

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深圳市财政局(电话:0755-83256125、25595033)咨询反馈,咨询时间为8:30-12:00 14:00-18:00(工作日)。  
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财政局。